
01
2024年4月1日至31日
02
由所屬地消防部門隨機指派不少于2名執(zhí)法人員到現(xiàn)場進行檢查,采取詢問相關人員、查閱資料、實地測試查看等方式進行檢查。
03
抽查單位列表

04
安排人員配合現(xiàn)場檢查
準備相關臺賬材料備查
消防安全制度類
(一)部門、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十)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或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十三)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十五)租賃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分工文件。
(十六)其他結(jié)合單位情況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工作記錄類
(一)防火檢查記錄。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四)火災隱患整改記錄。
(五)滅火救援演練資料。
(六)消防宣傳工作記錄。
(七)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八)新進員工、轉(zhuǎn)崗員工崗前培訓記錄。
(九)特殊工種、重要崗位培訓資格證書。
(十)消防設施設備、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
(十一)消防設施設備維保記錄。
(十二)自動消防設施年度檢測記錄。
(十三)年度消防安全評估報告。
(十四)油煙管道清洗記錄。
(十五)動火作業(yè)審批、監(jiān)管記錄。
(十六)竣工驗收總平面圖和消防設計文件。
05
對未抽中單位消防安全風險提示
社會單位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安排人員值班值守,切實加強防火巡查,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及時處置。
博物館、文物建筑單位應落實《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guī)定》《文物建筑電氣防火導則》等規(guī)定,嚴格用火用電管理,制訂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
商場、市場、賓館、飯店等公眾聚集場所,應提前對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落實重點崗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建筑工地應安排專人值班巡查,清除工地及住宿場所周邊可燃物,確保消防設施完整好用。
不要違規(guī)改裝電動車,不得將電動車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不得私拉亂接電源線路或在室內(nèi)為電動車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