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岑溪公安4月7日發(fā)布:
教練員是駕駛學員的老師,
教練車在道路上行駛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我們對教練寄予深厚的期望,
希望他們能教出合格、守法的駕駛?cè)恕?/span>
但卻有個別教練在道路行駛時實施違法行為,
這樣的教練你還敢跟隨嗎?
岑溪公安交警曝光以下教練車違法行為,
希望引以為戒!


違法地點:義洲大道
違法時間:2023年2月24日
違法車輛車牌號:桂D2939學
違法行為: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違法地點:南環(huán)過境公路興龍路口
違法時間:2023年3月6日
違法車輛車牌號:桂D9019學
違法行為: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cè)胍?guī)定導向車道行駛。


違法地點:南環(huán)過境公路興龍路口
違法時間:2023年3月27日
違法車輛車牌號:桂D7111學
違法行為: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違法地點:南環(huán)過境公路興龍路口
違法時間:2023年3月31日
違法車輛車牌號:桂D9707學
違法行為: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cè)胍?guī)定導向車道行駛。


違法地點:義洲大道
違法時間:2023年3月31日
違法車輛車牌號:桂D9509學
違法行為: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學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行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公安交管部門呼吁: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珍惜生命、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文明交通從學駕第一天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