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為預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
2月14日晚、2月15日晚
梧州公安交警根據(jù)上級公安機關統(tǒng)一部署
在全市(含三縣一市)各主干道及高速公路收費站
開展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
確保全市道路交通環(huán)境安全穩(wěn)定





拒絕酒駕
安全出行
梧州公安交警





郭某某,曾于2020年11月25日,在龍城路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龍圩大隊現(xiàn)場查處。近期,再次因酒后駕駛無號牌摩托車被龍圩大隊現(xiàn)場查獲。
執(zhí)勤民警對郭再次酒后駕駛機動車和無證駕駛無牌車輛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對違法行為人郭某處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1550元。

邱某某,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長洲大隊現(xiàn)場查獲。3個月后再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龍圩大隊再次查獲。
最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交管部門依法對其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繼續(xù)駕駛機動車及再次酒后駕駛機動車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并罰款2000元,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梧州公安交警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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