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岑溪法院7月28日發(fā)布:
不久前,岑溪法院對一起飲酒后打架,
造成人員死亡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趙大、李二、趙四犯尋釁滋事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十一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刑期。

案情回顧



法院判決

在此提醒:
年輕人遇事要冷靜,
特別是飲酒后千萬別沖動!
不然,
打輸了可能沒命,打贏了也要坐牢,
雙方都將付出慘重的代價!
但愿聞者足戒,切記切記!

來源|岑溪法院,封面圖源網(wǎng)絡(版權歸原作者) 編輯整理|岑溪今日(信息僅作分享用,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