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試點內容
(一)試點桉樹人工商品林“面積+畝產”伐區(qū)調查設計。
各類森林經營主體可根據(jù)本地區(qū)公布的“立地類型—鎮(zhèn)別—樹齡—連作代數(shù)—畝產”對照表(詳見附件1)獲取桉樹人工商品林蓄積量,并同步提交有關采伐的地點、林種、樹種、面積、采伐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權屬等內容后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二)持續(xù)開展桉樹人工商品林采伐“簡易設計+告知承諾制”審批。
繼續(xù)對林農個人申請采伐桉樹人工商品林面積1公頃(含)以下的或采伐蓄積量30立方米以上、120立方米(含)以下的,試行“簡易設計+告知承諾制”審批。
(三)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基礎的桉樹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機制。
試點期間,依照“消耗量低于生長量”原則,允許各類規(guī)模經營主體(國有林場、造林企業(yè)、造林大戶等),在集體林地上經營桉樹人工商品林面積達到300公頃以上的,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后可獨立編制采伐限額,實行采伐限額“五年總控”。
四、試點期限及范圍
(一)試點范圍。
岑溪市轄區(qū)范圍內,試行本方案。
(二)試點時間。
2025年7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試行期間,如遇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
本方案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原《岑溪市林業(yè)局關于印發(fā)<岑溪市速豐桉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岑林字〔2024〕21號)同時廢止,此前方案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附件:
1.岑溪市桉樹人工商品林“立地類型—樹齡—畝產”對照表
2.“簡易設計+告知承諾制”審批流程
文件下載(登陸岑溪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enxi.gov.cn/zwgk/wjzl/tzgg/t21254579.shtml 查看下載)
岑溪市林業(yè)局關于印發(fā)《岑溪市進一步深化桉樹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岑溪市桉樹人工商品林“立地類型—樹齡—畝產”對照表.xlsx
附件2:“簡易設計+告知承諾制”審批流程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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