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圩大隊在蒼海大道開展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禍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時,在梧州西高速路口發(fā)現(xiàn)一輛駕校的教練車人頭涌動疑似超員,民警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查,該車輛是岑溪市某駕校的教練車,駕駛員是教練,當天早上他搭乘3名學員至梧州市區(qū)參加駕照考試。同時順便又搭乘他的兩位家屬到梧州南站乘坐動車,核載5人的小轎車搭坐了6人,后座4人均未系安全帶。無獨有偶,8月25日早上,龍圩大隊在大轉盤周邊開展“百日行動”交通安全勸導時,民警發(fā)現(xiàn)有一輛教練車從大轉盤往城南大道方向行駛,這輛教練車同樣是人頭涌動,后座擠滿了人,民警立即手勢示意教練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核載5人的小轎車搭乘了6人,后座4人均未系安全帶。
這兩名駕駛員均實施駕駛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對兩名駕駛員處以罰款150元并扣3分的行政處罰。對車上后座未系安全帶的乘客,分別給予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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