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紀檢監(jiān)察網10月24日訊】“怎么這個村近兩年都沒有一筆保潔費進賬記錄呀?”今年4月,岑溪市南渡鎮(zhèn)紀委對轄區(qū)內26個村(社區(qū))的集體資金開展監(jiān)督檢查,在查閱平某村集體資金臺賬時,發(fā)現該村對公銀行賬戶流水明細記錄存在異常問題。
該鎮(zhèn)紀委書記迅速安排紀檢監(jiān)察干部前往平某村村委進一步深挖問題原委。
通過調閱該村財務憑證發(fā)現,2023年、2024年該村已經向村民收取保潔費,但未存入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也沒有全部進行現金保管。該村集體資金被用作它用的事實基本確定,該鎮(zhèn)紀委隨即成立調查組,就此開展調查核查。
由于線索較為具體,調查組第一時間找到了該村負責收取保潔費的村黨總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李某了解情況。
面對詢問,李某坦言,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間,他向村民收取的保潔費共計17355元,將其中13687元通過微信轉賬、現金等形式多次移交給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盧某,由其繳存到村集體賬戶,剩余3668元則以現金形式長期個人保管。
在對相關微信轉賬、銀行交易流水進行調取分析,并詢問村委會相關人員后,調查組決定對盧某進行談話。
“村集體資金不是個人的‘私房錢’,村集體資金統(tǒng)一存入村級代管賬戶就是為了加強監(jiān)管,你作為村黨總支書記,村里收取的保潔費為什么沒有全部存進村集體賬戶,而是存進了你個人銀行賬戶?”調查組開門見山地問道。
在一項項證據面前,盧某自知無法自圓其說,只能如實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來,2022年12月7日,李某將收取的3387元保潔費通過微信轉給盧某,盧某收到后當天將保潔費存入了村集體賬戶,但隨后,李某陸續(xù)將收取的保潔費共計10300元轉給盧某后,盧某卻將這些保潔費存入了個人銀行賬戶。這筆保潔費與盧某的個人存款混在一起被盧某用于個人日常開支和償還信用卡貸款。
最終,李某因存在坐收保潔費問題受到警告處分,并將滯留在自己手中的3668元保潔費存入了村集體賬戶;盧某因違反廉潔紀律受到警告處分,10300元保潔費如數退還到了村集體賬戶。
針對該案暴露出的問題,南渡鎮(zhèn)紀委向該鎮(zhèn)鄉(xiāng)村建設綜合保障中心制發(fā)了監(jiān)察建議書,督促該中心舉一反三,組織開展村級保潔費管理自查自糾工作,全面清理村干部個人保管的集體資金。今年8月,針對部分村干部對財經紀律不了解、集體資金管理經驗不足等現實問題,該鎮(zhèn)組織開展了業(yè)務培訓和教育提醒。(岑溪市紀委監(jiān)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