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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灣順景小區(qū)(西區(qū))D幢D1單元301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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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院對拍賣標的物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圖片等,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拍賣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物的瑕疵保證。
網(wǎng)絡拍賣標的物情況說明表
標的物名稱 | 岑溪市城西思湖路信宇華府古棉園2幢1-1101號房 | |
權利來源 | 司法裁定 | |
權證情況 | 1、法院執(zhí)行裁定書;2、抵押信息查詢情況說明 | |
標的物所有人 | 陳火昌 | |
標的物現(xiàn)狀 | 使用情況 | 見本頁《拍品介紹》 |
租賃情況 | 見本頁《拍品介紹》 | |
鑰匙 | 見本頁《拍品介紹》 | |
備注 | 見本頁《拍品介紹》 | |
權利限制及瑕疵情況 | 一、查封:本院首封 起止時間2023-09-21至2026-09-20 二、所有權證書號:商品房合同編號:201802210015,所有權人為陳火昌。 三、抵押信息:查詢情況說明中顯示抵押權人為廣西岑溪市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場支行, 最終以相關部門抵押登記為準。 四、按現(xiàn)狀拍賣,請競買人務必在拍賣前仔細審查拍賣標的物,調(diào)查是否存在瑕疵,認真研究查看所競買標的物的實際情況,競買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xiàn)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因網(wǎng)絡司法拍賣本身形成的稅費,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相應主體承擔;沒有規(guī)定或者規(guī)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法律原則和案件實際情況確定稅費承擔的相關主體、數(shù)額。 六、可能存在尚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維修基金及未辦理改變土地使用權、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對拍賣標的物能否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等,請買受人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咨詢確認,因標的物現(xiàn)狀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遲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的后果由買受人自行負責,法院不作變更登記的任何承諾,也不作出賣人、買受戶口遷出、遷入的裁定。 七、 (1)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wǎng)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之規(guī)定,司法網(wǎng)拍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拍賣、變賣財產(chǎn)的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重新拍賣的價款若低于原拍賣價款,所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等,由原買受人承擔。若其所繳納的保證金足以彌補該差價等費用損失的,則以該保證金填補差價,原買受人無須另行承擔責任。若其所繳納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該差價等費用損失的,則由原買受人承擔不足部分。 (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七條之規(guī)定,對于在司法網(wǎng)拍中惡意抬價,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買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對其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書 2、《網(wǎng)絡拍賣(變賣)成交確認書》 | |
拍 品 介 紹 | ||
拍賣標的物:岑溪市城西思湖路信宇華府古棉園2幢1-1101號房 所有權證書號:商品房合同編號:201802210015; 建筑面積:94.37平方米; 用途:住宅 土地性質:國有土地 裝修情況:毛坯 現(xiàn)有無人居?。簾o人居住 租賃情況:無租賃(目前尚未有權利人申請權利或核準的權利人,以最終拍賣結束前登記為準。) 有無鑰匙:無 查封情況:本院首封;查封起止:2023-09-21至2026-09-20 抵押情況:有抵押;抵押權人:廣西岑溪市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場支行 備注:抵押金額:292000元 該房屋欠物業(yè)費2189元、電梯維護費725元、公共水電費435元。(共大約33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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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拍賣標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內(nèi)容為準。
上述標的物簡介信息僅供參考,如描述信息與標的物現(xiàn)狀、實際情況不相符,以標的物現(xiàn)狀、產(chǎn)權證及相關部門確權為準,且拍賣成交價款不予調(diào)整。
【特別提醒】
拍賣標的物不包括家具、電器及其他可拆卸但不影響房屋整體結構(包括樓面、墻體、地板、門窗、添增樓梯等)及使用的添置物品,其它如門窗、水電、嵌入式廚柜、衣柜等不可拆卸。詳情請直接致電0774-8227797咨詢,最終解釋權歸本院所有。
